兩男子涉擾亂立法會升降機妨礙議員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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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2-17 15:4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17 15:42
涉嫌擾亂立法會升降機妨礙議員進入會議廳的案件,兩名被告黃浩銘及林翰飛,分別承認兩項及四項企圖干預議員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合共四千五百元。其中黃浩銘求情時指,他認罪並不代表自己認同條例,當日他的行為並無意引致立法會流會,只是期望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裁判官接納兩被告的動機,是想香港人好,但他們所用的方法亦必須合法,因此,判每項控罪罰款七百五十元。案發在今年四月,立法會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當時有泛民議員進行「拉布」,兩名被告故意按下議員專用升降機的所有樓層,企圖妨礙議員到會議廳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