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未滿七年綜援申請社署先收表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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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2-18 18: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18 18:44
終審法院裁定,居港滿七年才可申領綜援限制違憲。社署表示,正仔細研究判詞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作適當跟進。如有居港未滿七年人士遞交申請,社署會如常接收,待確定適當跟進行動後再作處理。而截至昨日,共有三十一宗,居港未滿七年人士申請。發言人指,一般而言,如申請人未符合居港規定,但有真正困難,社署署長考慮行使酌情權批准申請。而若申請人有其他福利需要,不論綜援申請是否獲批,社署都會按情況,把個案轉介至合適機構,以提供緊急救濟、就業、食物等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