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向土瓜灣啟明街四十五、四十七、四十九及五十一號四幢舊樓發出清拆令,當局下令業主九個月內要展開拆卸工程,並在半年內完成。屋宇署說,五十一號樓宇早前因為露台結構有危險,居民已經搬走,經勘探認為樓宇結構惡劣,不宜居住;由於四幢樓宇屬一個整體,互相支撐,結構亦不理想,所以必須一同清拆。不過,鑑於四十五、四十七及四十九號,樓宇無明顯危險,居民及商戶毋須即時搬走,可繼續居住及營業,直至清拆工程開始。屋宇署明晚會與居民及商戶開會商討。屋宇人員早上到啟明街貼出清拆令,居民指四幢舊樓約涉及四十多戶。有四十七號住戶感到好突然,指一直不覺得樓宇有安全問題,希望市建局盡快介入,協助重建。亦有已遷出的五十一號長者居民趕回來了解情況,對要拆樓感徬徨,她說早前獲政府安排入住石籬中轉屋,擔心日後居住問題,未能負擔昂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