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向土瓜灣啟明街四十五、四十七、四十九及五十一號四幢舊樓發出清拆令,當局下令業主九個月內要展開拆卸工程,並在半年內完成。屋宇署說,五十一號樓宇早前因為露台結構有危險,居民已經搬走,經勘探認為樓宇結構惡劣,不宜居住;由於四幢樓宇屬一個整體,互相支撐,結構亦不理想,所以必須一同清拆。
政府下午特別刊憲,公布由市建局負責啟明街重建項目,憲報指,有關重建屬需求主導項目,市建局稍後會召開記者會公布詳情及派員到啟明街講解情況。而屋宇署明晚會與居民及商戶開會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