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機早前承認欺詐社署,在申領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期間,繼續開工駕駛的士,多領一萬多元援助金,今早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監六個月,緩刑兩年。警方表示,這名五十七歲的士司機,兩年前在一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向社署申領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聲稱無開工五個月,獲批七萬二千多元援助金,期間又向保險公司索償,被保險公司人員發現有人在工傷期間仍然開工,於是報警,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