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名參加香港及台灣遊的內地旅行團團友,不滿旅行社未能安排他們前往台灣,繼續留在新田過境巴士站,堅拒返回內地,他們目前正與內地組團社磋商賠償細節,旅遊業議會進行協調但未能成功,議會說,旅行團共有四百八十人,當中有一百七十人的台灣簽證,未能及時批出,滯留香港,昨晚分別在紅磡的避寒中心,及新田過境巴士站的旅遊巴上過夜,百多人接受旅行社賠償五千元人民幣及一張由深圳返吉林的機票,在早上返回內地,部份旅客則堅持要求十倍的團費賠償。旅遊業議會指,香港旅行社只是負責本地接待工作,台灣簽證由深圳旅行社負責。議會取得旅行社接團的確認信,本港導遊亦一直陪伴這批旅客,對於有旅客投訴無行程表,議會指,如投訴屬實,導遊及旅行社都屬違規,又說,國家旅遊局關注今次事件,國家旅遊法生效之後,對旅客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