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女子,應徵茶餐廳侍應時,修改身份證副本上的出生年份,瞞騙僱主相信她只有27歲並且獲聘。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 本罪,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表示,給予被告一次機會,只判處社會服務令。案情透露, 41歲的被告在灣仔一間茶餐廳任職侍應,勞工處及入境處人員上月到茶餐 廳巡查時,發現她交出的身份證副本所示出生年份,曾被修改,少報歲數14年,將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