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名車輛測試員承認串謀偽造車輛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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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2-30 19:5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30 19:50
十一名現職及前任車輛測試員,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偽造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的證明書,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三月再提訊,各人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不得離港。十一名被告,在運輸署指定的「大昌汽車」九龍灣車輛測試中心,任職車輛測試員,為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進行適宜在道路行駛的年檢,並向合格車輛的車主發出證明書作續牌之用。廉署接獲貪污投訴,指被告在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製造虛假證明書,包括以偷龍轉鳳方式,為車房交來無法通過制動或廢氣排放測試的車輛,換上其他合格車輛的測試結果,或者以寬鬆檢驗,獲取更多車房生意。被告任職的車輛測試中心,檢驗車輛的數目在案發五年期間,增加超過三成半,驗車合格率維持在九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