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男子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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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12-31 11: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2-31 11:32
一名男子因虐待寵物狗,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及支付二千元堂費。被告聽取判刑時流淚及歎息,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幼年喪母,父親長期在內地居住,被告出生後面部因為做手術留下疤痕感到自卑,才作出自私行為。十九歲被告余泳豪,早前承認虐畜及無保持動物籠清潔兩項控罪。案情指,鄰居兩個月前聽到被告單位傳出狗吠聲,敲門查問後發現一隻唐狗嘴巴被索帶緊綁,報警揭發事件。被告供稱因擔心兩隻狗的吠叫滋擾鄰居,外出時才綁緊其中一隻狗的嘴,事後並向法庭申請領回兩隻唐狗交同居女友照顧,但不被接納。兩隻狗現交由愛護動物協會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