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指霍家子女應申請法庭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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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03 11:27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03 11:27
高等法院駁回已故全國政協主席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的申請,擱置霍家爭產案的聆訊,維持原有和解協議的遺產分配安排。法官在判辭中指出,若霍家各人對執行和解協議有問題,需要法庭介入,應申請法庭指示,由於預期霍震宇可能有進一步法律行動,要求提出今次聆訊的各方,三個月內提交落實和解協議的書面報告。法院又認為,霍震宇簽署和解協議時,無留意有關南沙發展項目權益的股權文件,加上不信任二哥霍震寰,才提出質疑二哥隱瞞南沙項目的指控。霍家成員前年八月簽署分配遺產的和解協議,但長房三子霍震宇事後質疑兄長霍震寰,隱瞞遺產中南沙發展項目利益,入稟法院要求重審案件,霍震寰就要求擱置聆訊。高等法院去年十月重新開庭,聽取雙方陳詞,今日頒下六十四頁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