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外判員工遭剝削有薪產假中介公司賠償九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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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03 16:40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03 16:40
一名教育局外判員工,遭中介公司剝削有薪產假,向平機會投訴。區域法院今日判員工勝訴,中介公司須賠償九萬元,法官批評中介公司性別歧視,又斥責教育局對中介公司,為節省金錢而逃避責任的行為視而不見。平機會歡迎裁決,主席周一嶽提醒機構聘用外判員工時,需要尊重員工的懷孕權利,主事人應確保承判商遵守法律。案中女事主,零九年受聘於中介公司,任職教育局項目主任,翌年與僱主續約後,通知僱主已懷孕,但對方其後單方面,將新合約生效日期延遲一日,等同重新聘用她,令她不符合連續受僱滿四十星期可獲有薪產假的條件。事主經平機會提出訴訟,向僱主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