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外判員工遭剝削局方指會了解判詞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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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03 18: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03 18:58
一名教育局外判員工,遭中介公司剝削有薪產假,向平機會投訴。區域法院今日判員工勝訴,中介公司須賠償九萬元。教育局表示,與外判員工,並無直接僱傭關係,法庭已作出裁決及懲處,相關公司現時並無再為教育局提供服務。局方指,外判服務的招標文件有條款,列明提供服務的公司,必須遵守僱傭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局方會詳細了解判詞後,再作跟進。案中女事主,零九年受聘於中介公司,任職教育局項目主任,翌年與僱主續約後,通知僱主已懷孕,但對方其後單方面,將新合約生效日期延遲一日,等同重新聘用她,令她不符合連續受僱滿四十星期可獲有薪產假的條件。法官批評中介公司性別歧視,又斥責教育局對中介公司,為節省金錢而逃避責任的行為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