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偽造文書案在區域法院開審,案中首被告戴麟懿及第三被告連春仁要求自辯。法官在庭上多次游說二人申請代表律師,指今次控罪相當嚴重,涉及法律原則及證據問題,被告無受過法律培訓,未必能應付,又重申法庭已再三解釋被告利益,如果被告堅持自辯,將來便不可投訴後果。兩名被告最終決定維持自辯,第二被告李善容則已透過法援,聘請代表律師。法官要求控方修改開案陳詞,詳細解釋控罪及案中牽涉的法律元素,以便被告理解,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周三。案件涉及三名被告,各被控管有虛假文書罪,涉及三十二份文件,金額超過117億美元。首被告戴麟懿另被控多一項逾期居留罪。案件預計審訊十日,控方將傳召十八名證人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