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投訴廣華醫院,指患有腸癌的家人,05年因骨折和大便出血入院,懷疑腸胃有腫瘤,院方安排的腸鏡檢查在五十日後,病人在第二年死亡,質疑廣華醫院延誤救治。家屬與醫院達成和解,同時入稟高等法院,提出民事索償,被判敗訴,其後因無力交出41萬元保証金,不獲上訴庭批准上訴。醫管局指,有關投訴處於司法程序,不適宜評論,又指局方重視與病人的溝通,投訴處理機制中,所有投訴會首先由相關醫院直接處理和回覆,若投訴人不滿,可向醫管局提出上訴,要求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