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偽造文書案,在區域法院續審。檢控官指,警方去年五月在海景嘉福酒店,三名被告的房間,搜獲一批虛假銀行文件,涉款最多一份,達一百零七億美元。檢控官指,這些文件中,部分戶口不存在或已經取消,蓋印亦不是銀行的蓋章。第一被告戴麟懿自辯時承認,文件並非銀行發出,而是工作中的樣本。而第三被告指,無能力辨別文件是否真實。法庭需要傳召銀行職員作供。控方在開案陳詞中,引述第二被告李善容在警誡供詞中指,有關文書屬於第一被告戴麟懿,對方曾經問他,可否以存款證明申請貸款,又說見對方做「大生意」,所以向他借二百萬元周轉,對方甚至毋須他還錢,但李善容無接納。而第三被告連春仁在警誡供詞中指,以二百萬元現金要求朋友安排相關文件,以滿足內地教育局,延續營辦兩所學校的牌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