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黎棟國書面答覆立法會質詢時表示,在二○○八年至二○一二年間,警方共接獲五宗懷疑拐帶兒童的舉報,五名兒童均為14歲以下,最後所有兒童均被尋回。五宗個案中,兩宗涉及母親把子女帶走,一宗涉及男童跟友人擅離男童院。另外兩宗個案涉及陌生人,但犯案目的並非為奪去兒童。其中一宗為非禮,另外一宗為被拐女童進行DNA測試,以向婚外情女朋友証明女兒非其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