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說,對於外間要求政府在審批賓館牌照時,考慮大廈公契的内容,當局會持開放態度考慮,但目前是難以做到,因為大廈公契是私人契約,政府無權詮釋內容及執行,而且有些大廈公契較舊,沒有講明大厦内的旅館問題。他強調,即使向住戶發賓館牌照,亦不代表能豁免遵守公契內容,署方在接獲牌照申請或續期時,會盡早知會大廈業主立案發團,讓他們有足夠時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