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賓處指梁淑貞是第四位從授勳名單除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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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10 19:54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10 20:08
政府憲報公布,將前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校監梁淑貞,在特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即日生效。梁淑貞在零八年獲頒授榮譽勳章。她被指在零七年向一名學生家長借貸二十萬元,訛稱款項會用於贖回合併新校的債券,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判監十五個月。禮賓處發言人說,今次是特區授勳及嘉奬制度,九七年推行以來,第四人從授勳名單除名。根據現有機制,若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行為,會對繼續擁有勳銜或奬狀構成疑問,如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有損授勳或嘉獎制度名聲的行為,當局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勳銜或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