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因青島輸油管爆炸被遭行政記過
本地
發佈時間 2014-01-10 20: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10 20:28
山東青島的中石化地下輸油管道,去年十一月漏油爆炸事故,國務院覆核調查報告後,同意紀律處分四十八人,其中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行政記過;總經理王天普,行政記大過,青島市長張新起就行政警告;並將涉嫌犯罪的十五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國務院責成山東省政府、青島市政府及中石化進行深刻檢查。事發在去年十一月廿二日,造成六十二人死亡,一百三十六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七點五億元人民幣。安監局早前查明,是輸油管道與排水暗渠交匯的管道,腐蝕變薄破裂,導致原油洩漏,流入排水暗渠,再沖到路面;工作人員以液壓破碎錘打碎暗渠蓋板,產生火花,引發油氣爆炸。當局指,中石化及政府多個部門隱患排查不徹底,履行職責不力,研判風險亦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