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美娟指如果知道用催生藥會選擇暫時不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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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12 17: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12 17:02
醫委會繼續聆訊藝人劉美娟零五年生產,男嬰出生後夭折事件。劉美娟作證指,她的婦科醫生蔡明欣,並沒有指她不適合順產。她憶述,在零五年二月十八日,她如常到診所檢查,蔡明欣指為她檢查胎兒心跳,之後又用一個長形器具刺向下體,便突然指可以生產,著她自行到醫院。事後她才知道蔡明欣為她進行羊膜刺穿,但並沒有問過她的意見。她又指,在查看醫院就事件的報告後,才知自己有使用過催生藥。她指,如果知道要用催生藥,會選擇暫時不分娩。又指與蔡明欣是好朋友,事件中很多事實真相,如兒子出生後的情況、進行羊膜刺穿等,都沒有清楚交代,認為整件事是一個安排和謊言,劉美娟作供時一度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