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稟控房署逾三年未安排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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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13 11:08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13 11:08
一名四十歲男子,聲稱輪候公屋六年,仍未能上樓,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房屋署未能履行三年上樓的承諾,索償四萬九千元,包括三年來的租金差額、搬遷費,及精神損失。申索人的妻子說,零八年申請三人單位,零九年改為申請四人單位,但一直未獲編配單位以供選擇。她還說,由於沒有理想的居住環境,三年前墮胎,認為房署有責任。申索人所屬的全港住屋基層大聯盟說,聯盟內有八十多戶人,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今日起會每日入稟索償,促請房署立即補貼租金差額,並立即安排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