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為家庭月入少於入息中位數六成或以下的家庭,提供低收入在職津貼。政府消息指,初步建議,家庭月入少於中位數一半以下,每月工時不少於208小時,每月可獲一千元津貼,每月工時不少於144小時,可獲六百元;家庭月入介乎入息中位數五成至六成,每月津貼額減半。申請家庭若有廿一歲以下成員,可額外申請兒童津貼,月入少於中位數一半,每名兒童每月可獲八百元;月入介乎中位數五至六成,兒童津貼額減半。單親家庭的工作時數要求較寬鬆,每月工時不少於72小時,可獲全額一千元津貼,工時不少於36小時,可獲半額津貼。以個人名義申請交通津貼的家庭成員,同時兼領低收入津貼,但以家庭名義申領交通津貼,就要從中取捨。政府估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每年涉及三十億元開支,超過二十萬低收入家庭,共七十一萬人受惠,其中十八萬人是廿一歲以下兒童或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