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建議,設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預料有超過二十萬戶受惠。政府初步建議,向兩人或以上,未有領取綜援的在職貧窮家庭,發放津貼,貧窮線以下的合資格家庭,每月工作時數144小時,就獲發六百元,如果工時達到208小時,就獲發一千元;每名合資格兒童或青年,每月再有額外八百元。稍高於貧窮線,即是入息處於全港中位數五成至六成的家庭,亦都可獲半額津貼。津貼將不設居港年期的要求,但就會設立資產審查制度,大致沿用申請公屋的限額。有在職貧窮家庭表示歡迎,認為可以利用津貼,讓子女參加課外活動。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認為,津貼工時要求對要照顧子女的婦女是較高,應該降低津貼門檻,鼓勵她們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