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料明年起,落實「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預料措施可令本港貧窮率減低2.1個百分點,降至13.1%。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說,派發津貼由效率促進組負責,申請人資產上限和公屋申請資格相若,亦要進行入息審查。她說,為公平起見,個人申領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及部分長者生活津貼金額,會計入家庭入息,由於津貼原意是鼓勵就業,申請人居港年期不限。申請家庭需為二人或以上,最少一人全職工作,家庭收入在貧窮線或以下,除了每名兒童每月可獲八百元津貼,全職工作人士每月工作208小時或以上,可獲一千元基本津貼;工作144至208小時,則可以領取六百元基本津貼。家庭收入在全港中位數五至六成,亦能申請,但津貼金額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