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接納城規會提出的司法覆核,推翻恆基地產及傅老榕家族提出的南生圍發展方案。恒基九二年,提出在南生圍及甩洲保育區,興建高爾夫球場及低密度住宅區,獲當時城規會批准,三年多前,發展商提交最後的修訂發展方案,被城規會以圖則改動過大否決。恒基其後向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推翻城規會決定。城規會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院的書面判詞指出,根據城規條例,除非城規會作出的決定,對申請人造成侵害,否則有關決定不可覆核。一直關注南生圍發展的長春社歡迎有關裁決,但關注發展商已經向城規會提交微調方案,認為即使調低發展密度,仍然會破壞南生圍內全港最大的蘆葦床,影響雀鳥生態和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