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去年高鐵炸彈案主犯胡宗賢重判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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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22 12:43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22 12:43
在台灣,律師胡宗賢被控去年四月在高鐵車廂內放置炸彈及在土城一名立委服務處放置毒氣彈的案件,在新北地方法院審結,胡宗賢被重判入獄二十二年,他的同黨朱亞東就判刑十二年。案情顯示,曾經讀過物理系的律師胡宗賢,利用學得的智識,以硝化甘油及氰化鈉等化劑及劇毒物料製造炸彈及毒氣彈。去年四月十二日,他主使同黨朱亞東,先後將炸彈放置在一部高鐵的車廂女廁內,又將毒氣彈放在立法委員盧嘉辰位於土城的服務處。毒氣彈是針對在服務處出席活動的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爆炸時間設於中午十二時半。兩人放置爆彈後立即乘飛機前往大陸。胡宗賢並於事前沽空五百手台灣股市指數期貨,計劃爆炸發生後會引致台股大跌而獲得暴利。但事與願違,兩枚炸彈未有爆炸,當日台股不跌反升。事後台灣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機制,由中國公安在中山市將兩人拘捕,移交台灣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