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修例落實將軍澳堆填區廢物分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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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22 17: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22 17:58
立法會通過修訂規例,落實將軍澳堆填區廢物分流計劃,包括規定垃圾車要裝有金屬車斗尾蓋和污水收集缸,規定將軍澳堆填區只限接收建築廢物,以及安排廢物轉運站接收更多垃圾。環境局長黃錦星強調,有必要擴建三個堆填區,分流計劃實施後,每日仍有相當數量建築廢物要由將軍澳堆填區處置,認為今次措施可顧及本港對廢物設施的需求,並確保擴建後的將軍澳堆填區,在盡量避免周邊地區下繼續運作。他又表示,降低或免除轉運站收費,將影響轉運站的使用量,可能會出現求過於供,令轉運站要暫停服務,會影響本港垃圾收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