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日後或不獲准就部分議案動議修正案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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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1-23 18: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23 18:26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建議,不再容許議員就無立法效力議案的修訂,動議修正案。現時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並無規管議員就議案修訂,動議修正案的情況,由立法會主席酌情處理。但議事規則委員會普遍認為,議員並無必要,透過動議這類修正案,就公眾關注的事件表達意見,而且這類修正案,往往令議案措辭變得難以明白。委員會諮詢全體議員,有五十四人同意不應容許議員就議案修訂,再提出修正案,只有六人反對。如果有關建議獲得內務委員會通過,新安排會在下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