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建議,不再容許議員就無立法效力議案的修訂,動議修正案。現時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並無規管議員就議案修訂,動議修正案的情況,由立法會主席酌情處理。但議事規則委員會普遍認為,議員並無必要,透過動議這類修正案,就公眾關注的事件表達意見,而且這類修正案,往往令議案措辭變得難以明白。委員會諮詢全體議員,有五十四人同意不應容許議員就議案修訂,再提出修正案,只有六人反對。如果有關建議獲得內務委員會通過,新安排會在下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開始實施。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如果議案太複雜,公眾將難以透過立法會辯論,理解議會的意向,又指這類修正案並非有很長的歷史,認為今次的建議,並非改變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