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不會在現階段,向立法會再提交香港電台新廣播大樓工程項目的撥款申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局方已多次和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委員會面和溝通,仍未能達成共識,經考慮委員的投票取向和項目情況後,決定現階段不再提交撥款申請。當局會盡快和港台及建築署商討,研究如何回應委員對工程提出的關注,檢視後會就項目重新招標,再提交立法會審議。當局表示,重新招標是唯一選擇,估計會令項目延誤至少兩年,可能導致造價進一步上升,港台承諾推出新服務的時間亦會延誤;當局又指,港台新廣播大樓從來不存在所謂「豪裝」及「浪費」的情況,而是配合現有服務和開展新服務所需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