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推行試驗計劃,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期望今年第二季尾推行,為期兩年,估計有二千名護老者受惠。當局建議,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家庭入息須處於全港月入中位數七成半或以下,每月要照顧長者至少八十小時,和長者並無僱傭關係,並要接受照顧長者的培訓。合資格的護老者,每月可獲發二千元,如果要照顧多於一名長者,護老者須每月照顧長者至少一百二十小時,才可獲發最多四千元津貼。當局又建議,委託長者地區中心和鄰舍中心,提供服務轉介、培訓、輔導等支援,政府可按護老者數目,透過關愛基金,向這些中心發放服務費。政府會在下月將建議提交關愛基金專責小組考慮,以及提交扶貧委員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