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建築師公司「RMJM」在香港的一批前員工,投訴公司拖欠大約四百萬元的薪金,受影響的包括一批建築師。協助他們的職工盟指,過去三年勞工處及勞資審裁處,處理接近一百宗同類個案,僱主都用同一手法,指經濟欠佳或顧客拖延付款為理由,沒有支付僱員薪金。職工盟批評勞工處失職,只是檢控公司欠薪,公司罰款了事,並無刑事檢控公司董事。勞工處發言人指,不會容忍蓄意欠薪行為。若僱主欠薪,或不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在有足夠證據下,一定會提出檢控。如有證據顯示有關行為,是在公司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違犯,會一併檢控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