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冒認中聯辦代表,欺詐名人在刊物登廣告藉以騙財,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首被告五十七歲的黃浩基,早前承認欺詐、企圖欺詐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合共十項罪名,判監二十個月;次被告四十四歲的何國偉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指首被告只是以口頭詐騙,並無用假文件,在欺詐罪中不算最嚴重,但有兩項控罪是在被捕後干犯,要加重判刑。辯方求情時說,首被告患前列腺癌,而且聘用弱能人士,要求輕判。兩名被告訛稱是中聯辦代表,可以收錢和事主進行訪問,在內地官方刊物刊登,涉案金額超過三十六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