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大宅的地庫僭建案,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第二被告建築師何仲怡的代表律師,傳召專家證人結構工程師陳延年。他作供時指,地庫的改動應該是住宅落成後重新再做,否則屋宇署施工期間,派員突擊視察,不會看不到。他又說,去年九月曾到現場觀察,發現地下低層同零六年獲批的圖則,有幾項結構改變,三處地板下沉、兩個橫樑位置與圖則不符,及部份應有的接縫消失。僭建案三名被告,除何仲怡外,還包括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公司,各被票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他們早前全部否認控罪,但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同案另一被告業主代理人,唐英年太太郭妤淺,早前承認一項僭建罪,判罰款十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