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收到五十五宗有關人壽保險的投訴,較前年升超過四成,當中有個案,投訴人夫婦受經紀遊說,將兩人的壽險轉至另一保險公司,夫婦其後發現保費並非如經紀所說可以取回。消委會將投訴轉介予保險公司,公司開始時說投訴人已簽訂利益說明,冷靜期當中亦沒取消保單,但之後願意酌情取消保單,並退回全數保費。消委會有指,去年有保險公司停止透過經紀銷售產品,消委會接到一百零九宗投訴。他們提醒消費者,如果因此轉保險公司,消費者要留意新的保單內容,及和舊保單的差異,買了不適合的保險,亦可於保單交付後廿一日冷靜期內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