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例放寬家族龕位或墓地使用安排
本地
發佈時間 2014-02-17 18:59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2-17 18:59
民政事務局建議修例,放寬家族龕位或墓地使用安排,俗稱「外嫁女」可與原來家族成員同葬家族龕位或墓地,而家族龕位或墓地的親屬限制,亦會放寬至包括首葬者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政府亦建議容許有使用年期限制的墓地,亦可加葬親屬的骨灰,又建議「起骨」六年後,經刊憲及登報等方法後,依然無人認領便可火化。政府又指,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未來主要配售十年期的墓地,又會將不再配售的墓地,發展為靈灰安置所,改善土地使用,滿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