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遺孀在書信手稿拍賣案獲賠償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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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2-18 03:10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2-18 03:10
內地已故著名作家錢鍾書的書信手稿拍賣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涉案的中貿聖佳國際拍賣公司,及錢鍾書生前朋友李國強,停止侵權行為,要向錢鍾書遺孀楊絳,合共賠償二十萬元人民幣,包括經濟損失及精神撫慰金,並要公開道歉。錢鍾書夫婦及女兒,曾先後向李國強寄送錢鍾書百多封私人信件,要求他妥善保存;到去年五月,楊絳得知有拍賣行,準備拍賣有關書信,於是向法院申請,責令拍賣行及李國強停止侵權行為,法院其後接納申請,拍賣被迫停止。李國強辯稱已將書信轉讓其他人,他與拍賣活動無關,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國強有義務保護寫信人的通信秘密及私隱,擅自轉讓,令書信手稿對外流轉,導致之後的侵權行為發生,亦侵害楊絳的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