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豁免買家印花稅是否引入居籍概念
本地
發佈時間 2014-02-20 10: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2-20 10:34
立法會正審議樓市印花稅措施條例草案的修正案。草案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提出,列明本港永久性居民的居籍必須是香港,才可以獲得豁免,即是移居外地的永久性居民將不獲豁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回應表示,並無必要引入居籍概念,收窄豁免範圍,又指議員提出的修訂,目的在於避免非本港居民,透過為未成年子女購買物業,逃避印花稅措施,但政府已提出修訂,取消豁免未成年居民父母和監護人繳交買家印花稅,認為已達致目的。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質疑,政府的修訂影響本地父母為子女購買物業的權利,有歧視未成年人士之嫌,又指部分移居外地的本港居民並無打算回港,政府並無必要為他們提供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