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上處理三宗市民,就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其中沒有律師代表的李洋廣同意,為免浪費資源,撤回申請。代表政府的律師指,香港電視網絡根本未有牌進行廣播,其餘兩名申請人以不能接收廣播作為理由提出申請,所牽涉的利益不足以支持提請司法覆核,又指作為適當的司法覆核挑戰者的香港電視網絡,已經獲批許可,稍後會展開聆訊。

代表兩名申請人的律師就指,兩人有憲法上的理據提出申請。法官同意四月三十日,正式就是否批准展開司法覆核再作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