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在自動櫃員機拾獲一千九百元現金後,到警署報案,但反被另一間警署指他們盜竊。投訴警察課在零九年接獲夫婦投訴,指他們向跑馬地警署報案的同時,物主在灣仔警署報失,由於兩間警署的電腦系統未有互通,導致夫婦被灣仔警署錯誤懷疑他們盜竊現金。監警會表示,雖然投訴人自願撤銷投訴,但認為有關程序仍須改善,建議警方檢討。警務處長曾偉雄說,同意有程序失誤,已交由監管處處長跟進投訴,若有需要改善,會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