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廣元市原副市長吳連奇,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巨額財物,構成嚴重違紀及涉嫌犯罪。經省紀委及省監察廳審議,並報請省及省政府批准,決定開除他的黨籍,及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