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是否就前商業電台節目主持李慧玲被解僱的事件,運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提出的公民黨毛孟靜質疑,政府是否擔心李慧玲會在電台發起運動,支持佔領中環,因而向商台施壓,解僱李慧玲。人民力量陳偉業指,今次比當年鍾庭耀被干預學術自由的事件更嚴重。工聯會黃國健認為,事件是機構內部人事糾紛,質疑李慧玲因為不忿被炒,將事件拉上新聞自由,裝扮成為新聞自由犧牲的烈士。民建聯黃定光指,根本不知道李慧玲是誰,形容她只是「小爬蟲」,認為不值得為她浪費立法會資源。民主黨何俊仁反指黃定光不認識李慧玲是「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