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克儉強調教育局官員不會為學生寫推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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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2-25 16: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2-25 16:02
一名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利用職權協助朋友的姨甥女,入讀英文中學,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在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教育局長吳克儉說,對事件感到難過,局方會待法庭頒布判詞後,按既定紀律程序跟進,而涉及的學校發展主任暫時停職。他說,根據現行機制,轉校收生由校本決定,局方人員不適宜為學生撰寫推薦信,除非有特殊情況,例如學生搬遷,局方分區人員才會撰寫轉介信件,但並非推薦信。吳克儉強調,重視公務員誠信,公務員需公正無私提供服務,政府亦有機制防止涉及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