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通知特區政府,原定九月十至十二日,在香港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財長會議,改在北京舉行,會議時間亦改在九月下旬。中央解釋更改地點,是為了便利會務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指,中央更改開會地點純粹是統籌及時間考慮,呼籲外界無需作無謂揣測。他表示,立法會撥出籌備會議的款項仍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