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後日起實施新修訂的控煙條例,深圳衛計委說,條例是參考香港的做法,包括公共場所、辦公場所、公共交通工具、醫院及學校的室外範圍等十六類場所,被列入禁煙範圍,必須要有標識。違例吸煙人士,當場罰款五十元人民幣,禁煙場所如果任由人吸煙,經營者最高可被判罰三萬元人民幣。到2016年底,酒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也會被列為禁煙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