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處理執勤時遇市民辱罵或不合作的情況, 計劃下月中推出新指引。警隊監管處處長劉業成,下午向監警會簡介,他表示,新指引不適用於大型公眾活動,只適用於警員執行日常職務。一旦因為市民的辱罵行為,引致襲擊或妨礙警員執勤,警方會提出勸籲和警告,如果仍然未能控制情況,就會票控甚至拘捕有關人士。警方強調,純粹罵警員不是違法,但一旦不禮貌行為妨礙警員執勤,就屬於罪行。監警會委員黃碧雲要求擱置新指引,指當中可能涉及濫權,卻欠缺公眾諮詢,應從詳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