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再次出席立法會調查他任內外訪、酬酢、餽贈及收受禮物專責委員會的研訊。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多次追問有報道指,2011年廉署一次接待各國領事的宴會中,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有否派出五名大廚,廉署需否按市價付費,而當晚的人均開支超過一千二百元,質疑為何超出規定上限1.6倍。湯顯明強調,活動是在陽光下進行,並無隱瞞,對於報道質疑活動涉及收受利益,他說,活動事前經過討論,若涉及大原則性問題,一定有人提出,他看不到涉及利益元素。他又指,廉署有活動的紀錄,但廉署無向立法會提供,他認為自己不宜評論。民主黨涂謹申提出,湯顯明在零七和零八年間,向行政長官申請接受大型活動門票,但之後就無再提出申請,質疑他是否因為擔心不獲批而不再申請,湯顯明說,質疑公職人員收受利益是嚴重的刑事指控,議員不應該隨便做,強調自己是依章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