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日起實施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企業排污加強罰則,再次或多次違規,可以加倍懲罰,不設上限,並且直接執行;對汽車排放廢氣超標的罰款由一百元,提高到三千元,學校、醫院等地點,停車三分鐘以上要熄匙。所有餐廳要設有油煙、異味及廢氣的處理裝置,違規者罰款五萬元。在嚴重污染的日子,當局可以採取交通管制,調控車輛數目,對不停產限產的企業,可以查封排污設施,及最高罰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