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今日起實施控煙條例。這項被稱為國內最嚴格及最全面的控煙條例,定明十六類場所,包括醫院、學校、辦公室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全面禁煙,若工作人員任由他人吸煙,不加以勸阻,場所經營者可被罰款最多三萬元,違規吸煙人士不聽勸籲,可被當場罰款五十元,堅拒不聽勸籲,可罰二百元,阻礙執法就會罰五百元。本月第一個星期,執法人員會向違規吸煙者勸籲及警告,三至五月,每月會有一周定為行政處罰周,到六月起正常執法。另外,酒吧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暫列為限制吸煙場所,到2017年將全面禁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