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說,局方同香港電視網絡的爭拗點不相同,流動電視服務和廣播條例針對的對象不一樣,流動電視服務要求的是移動地點的覆蓋率需要超過一半市民收到,但廣播條例所針對的是接收住戶的數目,假如超過五千個住戶接收到,香港電視網絡提供的服務已超越流動電視服務所容許。至於通訊局建議採取的歐洲傳送格式,最終亦可能有超過五千個住戶接收到,通訊局就解釋,法例規管是針對傳送者,不能令超過五千個住戶接收,而並非針對接收者。